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25-01562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解读丨《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15:45
点击次数:

一、起草背景

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管控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污染物减排具有积极成效。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等文件提出,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2023年2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豁免的具体要求及流程做出规定;2025年4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针对《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印刷行业实际管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决策依据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提高全市印刷行业规范化管理程度,加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切实推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型。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计划、保障机制。

(一)工作目标部分。主要阐述了《方案》的适用范围和重点提升整改方向,明确了方案实施对同时提升环境、经济、健康效益的积极意义。

(二)重点任务部分。从原辅材料源头管控、废气收集、废气治理三个方面提出了管理提升建议和要求,分别是:明确了豁免材料的适应标准及豁免的具体要求,从提高废气集输系统效率和生产设施升级改造两个方面提出了整改提升方向,从废气处理设备的淘汰升级和运行维护方面提出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