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212/2025-03393 发布单位: 威海市司法局
内容分类: 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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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 以“阳光监督”护航企业发展:威海为涉企行政检查装上“监督探头”

来源: 威海新闻网
时间: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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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规范透明的行政执法。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将从7月2日起开始实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该措施不仅为“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立下规矩,更构建了一套多层次、立体化的“阳光监督”体系,让每一次涉企行政检查都在监督之下运行,为企业安心经营吃下“定心丸”。

《若干措施》的核心原则之一是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监督权力。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划清检查边界,明确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制定年度计划,做到“清单之外、计划之外无检查”,从根本上遏制随意检查、多头检查。二是保障程序合法,规定入企检查必须由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扫码入企”,并主动出示证件、告知内容,从程序上保障了企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畅通企业评议渠道,企业可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的企业监督评价板块,对每一次行政检查进行满意度评议。据了解,自“鲁执法”平台启用以来,企业满意率达100%,形成了“事前报备、扫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的监督闭环。

《若干措施》致力于构建一个贯通协调的大监督格局,一是内部监督强化,建立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双向贯通机制,通过复议案件“一案双查”,反向审视和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外部监督贯通,推动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司法、审计、群众等各类监督渠道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创新设立企业及行业协会执法监督联系点,并建立“规范执法”与“廉洁执法”评议制度,广泛听取市场一线的声音。市纪委监委与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公开信,向社会全方位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重点整治乱检查、乱罚款等突出问题。

从群众监督、企业评议到多元协同,威海正在编织一张严密的“监督之网”。这不仅是给行政执法行为戴上“紧箍咒”,更是通过公开透明的监督环境,倒逼执法水平提升,最终实现从“管理导向”向“治理导向”、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的深刻转变。当监督的阳光照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不扰企、更助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便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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